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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与原则

作者:山东风险评估发布时间:2020-03-23 11:17:46tags: 山东风险评估

山东风险评估给出的不仅仅是一个报告,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同样值得考究。不过一份完善标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需要客观科学且有预见性的结论,同时需要负责几个原则。今天山东风险评估整理《山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与原则》供大家参考。

山东风险评估

山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1)本项目的主要的、关键的风险因素;

(2)主要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3)本项目风险等级,包括初始风险等级和措施后的预期风险等级;

(4)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有关建议。

山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原则

提出的结论为下一步评估主体开展相关的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

(一)权责统一原则

由重大事项的承办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对评估结论负责。

(二)合法合理原则

评估重大事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开、公正,体现公平,符合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愿。

(三)科学民主原则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深入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征求意见,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充分论证,确保评估工作全面、客观、准确。

(四)以人为本原则

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人民群众承受能力,统筹考虑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公平和效益原则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实现政治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实施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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